“我只是倒车时发生刮擦,这也算醉驾?”阮某一脸惊讶。近日,清城区人民法院法院审理了一起在酒吧门口醉酒倒车被判危险驾驶罪的案件。
酒后倒车 发生刮擦
2015年8月12晚,80后的阮某与朋友们相约在酒吧聚会,期间当然少不了喝酒助兴,聚会持续到凌晨2点才散场,“酒饱”后阮某找到自己停放在酒吧门前的爱车准备驾车回家,虽然阮某知道自己喝酒后不能开车,但侥幸心理还是战胜了理智。就在阮某倒车出去时,酒精作祟一晃神就与同样停放在酒吧门前李某的小轿车发生了碰撞。
协商不成 报警处理
酒吧的保安看到两车发生刮擦,便通知李某出来门口查看。李某看到自己的爱车“无辜被蹭”很生气,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了协商,协商不成最终李某报警处理。民警赶到后发现阮某浑身酒气,便对其进行了酒精测试。经鉴定,阮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34.1mg/100ml。
莫侥幸 越界必被抓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阮某醉酒后在酒吧门口倒车的行为符合驾驶罪入刑须具备的三个基本条件,其为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阮某在犯罪后,尚能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根据阮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及悔罪表现,依法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阮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若干元。